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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2009年公开招聘262名事业单位人员方案

发布:2009-04-28 14:28: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渝水区19个事业单位(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2人,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⒊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1日至515

地点:渝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民南路区武装部对面).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审定考试对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其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实行责任制。区监察局对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

五、考试

㈠开考条件:原则上报考人数需要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或以上时,才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招聘人数相应减少或取消;个别紧缺专业低于上述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方能开考,但最宽不得少于1:2

㈡笔试:由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市、县(区)联考。

1、笔试内容:教育、卫生、计算机、记者考相关的岗位专业知识;其它人员考“行政能力测试”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2009年5月21日至22日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㈢面试:⒈面试人员按计划的1:1.5确定。

⒉面试内容。教师岗位中的音乐、体育,电视台记者为岗位专业技能,其它人员为言行举止。

⒊笔试、面试的分值比例为7:3。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为序。

㈣考试成绩将张贴公布,考生可查阅考分,但不可查卷。如确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派工作人员查阅。

㈤优惠条件:

1、持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报考者。当硕士学位报考人数不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该岗位无计划时,其它报名人员改报或退报;硕士学位报考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时,则需参加笔试,但可加15分;

2、中级职称者加8;

3、多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

六、体检、考察、公示

㈠按招聘名额1: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如体检不合格,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现实表现,包括职业道德、业绩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㈢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㈠教师和医护人员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㈡招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试用期间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和到区外单位报考(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三)试用和聘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代理,办理养老保险,其工资、福利、医保、晋职、晋级等待遇与同等在职人员相同。

(四)在办理聘用前,须将个人档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否则,不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五)现属渝水区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考入新岗位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⒈本人身份证。

⒉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等。

1寸免冠相片4张。

⒋低保家庭的报考者持有效证明免收报名费。

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有效证件(含学校证明)。

⒍原有工作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九、其他

⒈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⒉考生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⒊报考人员年龄终算时间:2009131日。

⒋区审计局岗位计划10人,直接到各有关高校招聘.

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新余市人才网(http://www.jxxyrc.com)和渝水区政府网(http://www.yushui.gov.cn/)公布.

⒍咨询电话:0790-6216167(区人劳局)

监察电话:0790-6225981(区监察局)

⒎本方案由区人劳局、用人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新余市渝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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