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宁县200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江西省武宁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
1、高中教师15人。其中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物理科、化学科、政治科、生物科、美术科各1人;地理科4人;音乐科3人。
2、乡镇初中教师5人。其中英语科2人、美术科2人、音乐科1人。
3、县直小学音乐教师5人。
4、县幼儿园幼儿教师3人。
5、新宁一小特殊教育教师2人。
6、乡镇小学教师40人。其中语文科14人;数学科15人;英语科4人;音乐科4人;美术科3人。
三、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应聘者所学专业必须和招聘的学科专业对口。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直接聘用(报名者超出应招计划数时,则通过试教择优招聘);全国六所名牌师范本科(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通过试教择优录用;其他必须是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毕业生或是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毕业生。
2、初中教师须是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且获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或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毕业生。
3、小学教师须是专科上学历(含专科)毕业生。
4、幼儿教师、特教教师须是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的幼儿专业和特教专业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报考对象年龄必须在27周岁以内(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凡县外有教学经验,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内(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受过拘留及其以上刑事处罚者;
2、因涉嫌犯罪或有严重违纪行为正在审查尚无定论者;
3、近三年受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者;
4、其他不宜参加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学生档案(在职公办教师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4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武宁县人才市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时间:2009年5月15日8时—2009年5月16日17时;
2009年6月18日8时—2009年6月18日17时;
2、报名采取分类别和学科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类别和学科。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聘用职数的3倍,否则,按相应比例减少聘用职数。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经资格审查小组集体审查合格,方能取得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入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①高中和初中文化科(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生物、地理)为现行高中教材相应学科知识,艺术科(音乐、美术)为现行大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②小学语、数、英为现行初中教材相应学科知识,小学音乐、美术和幼教、特教为现行中师教材相应学科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进行张榜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时间:2009年6月21日9:00—11:00
地点:武宁二中
2、试教:进入试教的人员,按所报类别及专业进行试教,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试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评委根据试教的评分标准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试教得分。
时间:2009年6月24日8:00—17:00
地点:县教育局
3、面试:幼儿教师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成立幼儿教师面试考核评审组,评审成员由5-7名专家组成。重点考核招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音乐表现能力(音乐、器乐)、舞蹈表现能力、美术表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评委根据面试的评分标准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得分。
时间:2009年6月24日8:00—17:00
地点:县教育局
4、特教教师的招聘根据笔试成绩择优招聘。
六、择优聘用
1、为鼓励高素质的教育人才到农村工作,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参加乡镇学校招考,在试教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试教(含面试)成绩予以张榜公布,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根据考生试教(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在同等分数下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分数、同等学历年龄大者优先。
3、根据工作需要,考生聘用后一律安排到学校任教,试用期一年。对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的岗位,该缺岗职数再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4、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5、受聘用人员享受在职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考生可在“武宁县教育网”下载报名表格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报名。正式报名按所指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咨询电话:0792-2788795,联系人:邹盛华、张立新。
县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72600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81387
县教育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8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