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和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洪人字[2008]49号)及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我县将组织开展南昌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2009年,我县拟安排266个事业岗位进行公开集中招聘,其中卫生系统拟招73人,教育系统拟招157人,其他事业单位拟招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09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毕业以上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或在试用期内能够取得)岗位所需的从业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终算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25周岁以下指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指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具体见《南昌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与各职位相近专业人员报考,参照《南昌县2009年集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要求参考目录》(附件3)及《江西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4)执行。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cxrenshi.gov.cn)查看。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0日—5月26日每天(含双休日)8: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校注明是否师范类的毕业生推荐表)、派遣报到证(在校生暂不需要,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同时填写《南昌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已就业人员(外县)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劳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考生填写报名表与实际不符骗取考试资格的、伪造证件的、5年内有违法犯罪或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有精神病史的、本次考试舞弊的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录聘资格。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科目
1、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共100分。其中:教育系统公共科目分教育学和心理学两张试卷,分别占公共科目成绩的60%和40%;卫生系统公共科目分公共卫生管理、生理、生化和药理、病理、解剖学两张试卷,各占公共科目成绩的50%;其他系统公共科目分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公文写作两张试卷,各占公共科目成绩的50%)和专业科目考试(共100分)。
面试根据专业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6月8日—6月10日)。
3、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南昌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成绩计算
岗位要求参专业科目考试的,其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岗位要求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其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为稳定边远乡镇的专业人员队伍,拟对愿意定向报考边远乡镇的考生予以优惠(具体办法以另行发布的公告为准)。
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照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入闱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六、考核、体检、公示、公开择院择校
(一)考核由人劳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体检、公开择单位工作由县人劳局统一组织。
(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如遇入闱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参加。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在考核、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参加选择单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四)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劳动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之前举报并查实的可递补,公示后举报查实的不递补。举报时间以登记时间为准)。
(五)公示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单位。公开择单位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学历、专业科目分数、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有人放弃产生空缺,可由已体检合格人员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不足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选择单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岗前培训。待政府抄告单下达后,凭人劳局开出的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人劳局鉴证,同时到人劳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办理编制备案、工资审批等)。
所有聘用人员(包括在编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但在编人员不执行见习期,工资按调动人员办理。
(二)试用期(乡镇半年,县城一年。个别特殊岗位对试用期有专门约定,见招聘职位表备注栏)满,由县人劳局与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待遇执行。
(四)特别说明:
1、录用到象湖新城管委会的人员暂不上编,待县编委批复编制后方可上编,但未上编期间工资待遇同样按国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待遇执行;
2、录用到县电台的人员不上编,但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待遇执行。
八、考试收费
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公共科目每人每科40元;专业科目及面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招聘工作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及其它未尽事宜,以南昌县人劳局另行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届时将在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cxrenshi.gov.cn)上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
2、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方案和补充公告为准。
4、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为:0791—5712186,5712813。
5、南昌县监察局监督电话为:0791-5711125。
6、本公告由南昌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