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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章贡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09-05-15 17:34: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调整我区学校人员结构,优化学校人才队伍,满足学校人才需求,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优秀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职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共236个,在职教师:初中6人,小学44人;应历届毕业生:职高4人,小学176人,幼儿园6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一)在职教师

1、干部身份事业编制(含聘干);

2、年龄在35周岁(19747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7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

(二)应历届毕业生

1、年龄在28周岁(19817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797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者: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

3、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者: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

4、报考职高教师职位者: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交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不允许更改)。除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职位不要求学科专业对口外,其他各职位均要求学科专业对口。

开考比例为不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3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调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职位,已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1、报名时间:2009518-27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章贡区教育局(章贡区大公路34号)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797-82906538353859

3、报名携带材料

1)应历届毕业生:《赣州市章贡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证明是章贡区生源)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2)在职教师:《赣州市章贡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528-29日。

(二)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为主,并涉及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标等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其他理论知识占20%

笔试费120元(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50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师和职高(计算机除外)各职位考生均要求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加分

1)应历届毕业生:属章贡区生源(招录到大专以上院校前户籍在章贡区现属五个镇和四个街办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笔试成绩的10%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在职教师:属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笔试分数分别按10%5%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说课(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内容在说课前1小时抽签决定,说课时间每人20分钟。

5、面试(满分为5分)

对参加说课的考生进行面试。

以上各项成绩之和为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体检,如体检都合格则录取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入闱者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服务期限至少5(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应历届毕业生:根据教学需要,小学教师第一年安排到城区小学跟班学习,人事关系放在农村小学,期满后回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任教。考取职高教师职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若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

2、在职教师:签发干部商调函,办理商调手续。

正式聘用后,与聘用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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