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考试网:2010年申论考试热点--户籍改革
1.2010年申论考试热点:户籍改革之概括主要内容
(1)自由流出流入、滞留、居住的权利。比如,至少要让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去务工经商的地方,而不能动辄清理遣返。
(2)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的劳动及其相关权益。比如,不受歧视就业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得到同样劳动保护的权利,再就业的权利等。
(3)与就业高度相关的教育权利。要求各个城市给农民工子女公平入学的权利。
(4)相关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比如,司法方面的赔偿、补偿,城市人口工伤或者殉职可能得到的补偿、赔偿比农村人口要多得多。
2.2010年申论考试热点:户籍改革之提出对策制度改革,最根本的目的是想借此剥离附加在居民户口上的医疗、社保、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不平等的权利和保障因素,消除造成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根源。但如果改革的结果只能给予人们名义上的统一,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依然必须在两种管理体制下生存,这不仅不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也必然会引发诸多新的社会矛盾。
(1)割断政府部门与户籍制度的利益联系,恢复其作为利益集团调解人的角色,而不是作为一个利益集团自己也参与利益博弈。
(2)促成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均衡,不能让某个利益集团坐大。在户籍制度上的具体做法就是要为其他弱势集团,如农民、进城民工、流动人口等提供一个发言和维权的机会,而不是把主动权完全交付给其他集团。通过扶持弱势集团,使其能够对自身利益和权利进行保护,自然会收到对强势集团制约的效果。
(3)促使公共服务过程公开化,惩罚以公共事业为特殊利益集团服务,制约公共权力的滥用。
3.2010年申论考试热点:户籍改革之论证表述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国家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最终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据悉,目前全国已有河北、辽宁、湖北、湖北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现了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近年来,无论是在朝堂还是民间,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就一直不断。众所周知,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上世纪50年代与计划经济体制几乎同时建立起来的。在几十年的时间里,户籍制度以及其上所附加的种种权利和保障的差别,将中国划分为城市和乡村的二元社会,成为横亘在两个社会群体之间的一道巨大的鸿沟。这不仅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公平。不久前,国内某网站开展的一项有11168人参加的调查显示,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去年,由国务院部委组成的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进行综合调研后认为,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由此可见,户籍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但是改革的路子究竞应当如何走,还有许多细节需要明确。在这方面,我国许多省市已经开展了一些试探性的改革。山东省明确规定,全省以是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有承包土地、长期从事林牧渔业等生产为依据,划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湖南省将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实施由过去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为标准调整为以居民户口登记地和是否承包责任田为依据;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
总的来看,这些措施确实实现了改革的初衷——“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赋予了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再往后看,这样的平等却并不纯粹,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种种社会不公诸如医疗卫生、社保、高考、升职等方面的差别依然存在,正在制造新一轮的“城市二元结构”。据了解,宁夏固原市许多农转非的群众由于长年未能享受城市待遇,反而失去了退耕还林、两免一补等农村优惠措施,纷纷要求非转农;在广东佛山等地,由于一些配套政策难以协调,在复员军人的安置问题上,还是实行城市、农村区别对待;在河南省鹤壁市,由于“农转非”后计生、医疗、低保等政策还是按农村政策办,84%以上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对换户口没有积极性……
这么多年来,人们一直在积极呼吁推进户籍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不能把动作仅仅停留在技术操作层面,在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下,要确实保证农村居民能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大体相同的基本待遇、权利和社会保障,实现公民在宪法权利意义上的“人人平等”。这毫无疑问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P籍管理部门的全力推进,教育、医疗、劳保等社会其他各部门都应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和措施跟进。只有全社会的整体联动,才能保证改革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得到群众的真心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