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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最新规定:公务员考试不得拒录残疾人

发布:2009-06-17 16:40: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南发文要求人大代表中得有残疾人
以后,全省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昨日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以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要有一定名额的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
白内障患者
3年内全部做复明手术
根据意见,我省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范围。
意见还说,在两到3年内,为全省白内障患者中适合手术者全部实施复明手术。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免除相关费用。
公务员招考
不得拒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意见明确,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
意见说,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也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安排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要有一定名额的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
各级政府开发、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要按照一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此外,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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