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经市政府批准,依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鹰府办发〔2008〕13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应春
副组长:林太贵、李水良
成员:章小武、倪振空、徐乌金、徐慧诠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三、招聘岗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1人,电子商务1人,网络工程2人,商务日语1人。
上述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四、招聘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表现良好。
2.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含)以后出生。
3.报考以上教师岗位的研究生须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精神病史的;④有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它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1.在鹰潭日报、鹰潭人才网、鹰潭人事局网和鹰潭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
2.公开报名。报名者不能同时报两个岗位。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4.笔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3人以上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笔试。笔试考试成绩为100分,笔试考试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研究生考生直接参加教学业务考核。
5.教学业务考核。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教学业务考核),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为100分,按:备课占20%,试教占70%,面试占10%,教学业务考核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
①备课,备课成绩占教学业务考核总分20%。应聘人员按所教学科在规定时间内按临时抽签课题统一备课。
②试教,试教成绩占教学业务考核总分70%。应聘人员所教专业为大学基础课一节,统一试教课题,课题随机抽取,在规定时间通知试教人员。
③面试,面试成绩占教学业务考核总分10%。由应试者面试答辩或者进行能力技能测试,整个工作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
6.体检。依据应聘人员教学业务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组织审核及录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入选人员逐一进行政审,做出聘用与否的决定,对因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根据报考本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新聘人员待遇
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
八、报名办法和时间
报名地址设在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2009年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2009年7月1日每天8:30-17:00。
2.联系电话:0701-64644866440388
3.报名考试费按200元/人收取,不足部分由招聘单位解决。
4.应试人员于2009年7月10日15: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恕不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09年7月11日15:00-17:00
教学业务考核时间:2009年7月12日9:00开始
地点: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0720(市监察局)6440388(市人事局)6464485(鹰潭职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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