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成效显著
江西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成效显著
6月22日电从2008年至今年5月,江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首次举报线索9853件,初查3041件;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61件173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亿余元。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江西省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举报中心主任李智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江西省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切实坚持为大局服务。江西省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委部署,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江西崛起新跨越的意见》、《关于为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服务的意见》和《关于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按照省检察院三个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830件,大案比例为68.2%,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1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6件406人,重点开展查办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344件442人,及时将追缴的征地补偿款、种粮补贴等涉农资金全部发还给受损农民,共发还2600余万元;着力查办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共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78件510人,其中重点查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4件173人;严肃查办国有企业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或者收受贿赂361人,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3人。
三是稳步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24件133人;加大查办重特大案件和要案力度,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78件,要案4人,占立案总数33.6%;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公安司法人员4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6%;深挖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共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40起,立案侦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15件18人。
四是努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热点行业、系统加强预防工作,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系统预防883项;围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加强预防工作,在834个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重大经济活动开展专项预防54项,市、县两级检察院在194个重大项目中尝试开展了预防性监督;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加强预防工作;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预防工作,结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32件,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纳390件。
江西省检察院还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改进举报线索管理和办理工作,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工作,以推动举报工作的规范化。二是突出办案重点,着眼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安全、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等四个方面,继续深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三是立足检察职能,注重突出预防重点,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积极提出预防建议,组织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功能继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是加强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工作的领导,继续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努力提高管理科学化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目前,江西省检察机关已在省院、市分院全面开通12309举报电话,举报人可向本地检察院举报直接拨打,也可向外地检察院举报加拨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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