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息中心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公告
6月26日至7月5日报名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原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技术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岗位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用人单位及 |
学历及年龄要求 |
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
1 |
河南省信息中心 |
2009年毕业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 |
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或计量经济学 |
1 |
河南省信息中心 |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成立河南省信息中心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7月4日。
(二) 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河南省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6日—7月5日
报名地点:河南省信息中心办公室(郑州市纬二路21号312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领取准考证及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以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具体考试工作由省发改委人事处组织或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省发改委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
(四) 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指定市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省发改委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发改委人事处报委领导研究确定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签定临时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发改委审核同意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要求
(一)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 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1.联系电话:0371-65506708
2.监督电话:0371-69691620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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