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招聘280名中小学教师
安徽省濉溪县2009年公开招聘28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8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和《2009年淮北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根据我县教师队伍现状,为尽快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是:
(一)范围、对象
1、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高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的人员现须是濉溪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为濉溪县常住人口,以户口本为准)。
5、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和2007年市教育局推荐到濉溪县农村学校支教人员不限户籍。
(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师德和科学教育理念。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一九七四年六月三十日后出生,其中1992年民师整顿时,县教育主管部门下文批准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和现在岗位任教的乡镇、校聘临时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一九六四年六月三十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80人,其中小学教师100人,初中教师100人,高中教师80人。具体到学段、学科及名额见下表: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政治 历史 地理 信息 音乐 体育 美术 小计
小学 28 28 25 7 4 4 4 100
初中 19 19 19 7 6 5 5 5 3 6 2 2 2 100
高中 15 15 14 7 7 4 3 3 5 4 1 2 80
合计 62 62 58 14 13 9 8 8 8 17 7 8 6 280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
2、 报名办法:报名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审查登记,允许高学历人员低报,但只能填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所报学科须与在大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专业一致。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乡镇、校聘现仍在岗仍任教的临时代课人员年龄在36——45周岁,须持所在中心学校出具的现在岗任教证明。凡2009年应届毕业生,现未领到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凭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户口已迁出的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原户口迁出证明报名)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 减少的招聘计划数可在考试前调剂到其它学科使用。
3、报名费:90元/人。
4、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于
(二)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两科。卷面分各为100分。经县及以上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选聘,现在我县且一直在岗的临时代课人员,每科笔试成绩各加2分。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的成绩按6:4权重合成为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时间150分钟。
2、面试。笔试结束后,经复查合格,根据其报考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由此产生的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进为整数)、学科招聘名额2名及其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分数为100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 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按其报考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合成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核对象)。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形成的缺额,在相应学段及学科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审查。
4、体检。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教秘人[2004]56号)执行。
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招聘考试。
(三)公示
加分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查询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等有关信息。
四、招聘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对按上述程序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内小学教师工资600元/月,初、高中教师工资800元/月。试用期满,经县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福利待遇。凡原经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公开选聘且至2009年7月底一直在濉溪中学、濉溪二中、孙疃中学、临涣中学、县中技校任教的人员,报考高中学段的教师,被招聘后优先推荐到现任学校任教(此类人员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被聘用后需服从组织推荐到空编中心学校任教)。
联系电话:0561—6082716
本公告由濉溪县人事局、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濉溪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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