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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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1、职业中专3人。
具体学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人、电子信息工程1人。
2、初中教师40人。
具体学科为:英语8人、物理5人、数学5人、语文4人、化学2人、地理3人、音乐4人、美术4人、生物3人、体育2人(其中1人为篮球专业)。
3、小学教师57人
具体学科为:英语21人、语数28人、音乐4人、美术4人。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市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且符合有关体检标准。所报学科必须专业对口,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上专业为准,历届毕业生以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职业中专教师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职业中专教师条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上岗前必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初中教师条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26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申报篮球专业的教师为男性,身高为1.80米以上)。上岗前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教师条件:报考音乐、美术和县城英语学科的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语数学科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上岗前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职业中专、初中音乐教师和小学音乐教师参加笔试和说课。笔试和说课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1:2确定说课人员名单。其它教师只参加对口专业文化知识考试。
五、招聘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在网络、井冈山报、县电视台及县公共宣传栏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7月7日上午8点-8日下午6点,应聘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教师资格证原始件和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报名。应聘县城教师人员须按学科填报志愿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一所学校。其他应聘人员只能在初中和小学的相应科目中选报一个类别,不能两者兼报。报考人员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抽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费每人200元,报名时一并缴交。
3、组织考试
(1)考试范围。a、小学语数教师考试范围为:能胜任小学语数教学的文化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语文、数学各占50分);小学英语、音乐、美术教师考试范围为: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的专业文化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b、初中教师考试范围为: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的专业文化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7月14日上午9:00-11:00专业文化知识考试,考试地点在恩江中学。考生必须在7月13日下午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公布考试成绩7月16日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及有关说课人员名单。
5、说课时间和地点7月22日上午8:30说课人员在恩江中学进行说课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7月24日。体检费标准由体检医院定,体检费直接交体检医院。
六、聘用安置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并录取),并张榜公布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经县政府批复后,由县人事部门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县教育局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量安置各学校,其原则为:
1、职业中专教师:根据专业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说课成绩折合分值的总和(专业文化知识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安置到县职业中专任教。
2、初中教师:根据专业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以及学科招聘名额,(音乐教师专业文化知识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音乐、美术8名教师安置在县城学校任教,其中实验学校4人(音乐、美术各2名),恩江中学4人(音乐、美术各2名)。其他学科教师根据成绩高低由近到远安置到农村中学任教。
3、小学教师:根据考试成绩和学科招聘名额,(音乐教师专业文化知识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音乐、美术8名和县城小学英语排名前2位的共10名教师安置在县城学校任教,其中实验学校3人(音乐2人,美术1人);恩江小学4人(音乐1人,美术2人,英语1人);恩江二小3人(音乐1人,美术1人,英语1人),其他学科教师根据成绩高低,由近到远安置到农村小学任教。
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经查实的、不服从分配的、不上岗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待遇及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和人事代理,档案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期间享受在职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聘用期满后,根据岗位及工作表现等确定是否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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