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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有五大新突破

发布:2009-07-21 10:58: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有五大新突破

 

市县新闻:中共中央、国务院《医改意见》、《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医改实施意见》相继出台,医改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它的全面启动是党和政府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提高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随着这些改革的深入推进,最终达到使群众平时少得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治病少花钱的总体目标。同时,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扩内需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应对金融危机、扩大有效投入的重要抓手。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有利于缓解群众后顾之忧,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增加即期消费。

 

医改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全国医改工作全面启动前,江西省就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全国医改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审定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江西省医改工作行动迅速,在全国较早成立了医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自57日起,省医改办组织精干力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以及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从省情出发,先后10余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充分吸收各设区市建议,草拟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医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江西省医改力求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新突破:

 

一是深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上有新突破。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两年内重点解决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职工、农垦企业职工和城镇困难企业大集体职工和其他特殊群体的参保问题。到2011年,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左右。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确保群众安全、价廉用药上有新突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2009年底前,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2010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在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基本药物全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方便群众看好病上有新突破。通过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到2011年,全省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92所县级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对28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加强型建设,完善政府举办的124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小病不出社区、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四是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让更多群众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上有新突破:2009年免费为全省815岁儿童补种乙肝疫苗;每年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补服叶酸;分3年为35岁至64岁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防癌早期检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两年内为全省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康复手术;免费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和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实行全省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医院平产分娩基本免费。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在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上有新突破。选择若干所省、市、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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