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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策:海南在职公务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

发布:2009-07-21 11:13: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政策:海南在职公务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

 

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了解到,根据今年的公务员招考要求,在职公务员重新报考其他地方的公务员职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公务员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对在职公务员报考没有做特别要求,因此有不少在职公务员重新报考其他职位,他们中大部分是市县的公务员,想通过重新报考到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工作,但这给一些原本就缺乏人才的市县造成困扰,因此,今年的公务员招考中,对在职公务员做出了与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一样的特别规定,要求进入面试范围的在职公务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时,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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