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西省芦溪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
2009年江西省芦溪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
7月21日至29日报名
经芦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芦溪县教育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70名)
1、农村小学教师(46名):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1名,科学4名,音乐4名,美术3名,体育4名,计算机4名(除艺术类外限芦溪县户口)。
注:凡属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职位。
2、农村初中教师(12名):政史1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音乐1名,体育1名。
3、重点高中教师(4名):地理1名,化学1名,生物2名。
4、职业中学教师(4名):焊接技术1名,服装设计与工艺1名,电气工程1名,旅游管理1名。
5、幼儿教师(4名)(限芦溪县户口)。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
(二)学历:幼儿教师应具备幼儿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小学艺术类教师中专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艺术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并同时有中级技术职称。
(三)年龄:农村中小学教师、重点高中、职业中学教师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在2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限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高:男子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职称。
(六)身体健康
四、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
2、学历证。
3、一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
4、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除外)。
5、报名及考务费300元,面试费100元。
6、报名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21日-29日(9天)芦溪县教育局一楼(芦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详情请到报名点咨询或登录网站:芦溪政务网或芦溪教育网,芦溪教研网。
联系电话:芦溪县教体育局0799-75517870799-7550732
五、招聘办法:采取考试(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本市户口的入围者优先录用。
六、招聘人员管理与待遇:招聘人员确定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相关学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试用考核合格后,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4年定向聘用合同。招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后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待遇。
七、其他:如出现报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则相应减少该招聘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调剂到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