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犹县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简章
江西省上犹县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和优秀村干部及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和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公开招聘80名同志到事业单位工作,为切实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
1、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县剧团演员职位放宽至中专)以上毕业生;
2、优秀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居)计生专干;
3、乡镇基层工作时间较长、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和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
(二)名额
全县共计招聘80人,其中:
1、乡镇事业站所人员39人:
①从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9人(乡镇计生服务所医师5人、乡镇林管站技术人员3人、陡水镇政府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职员1人);
②从优秀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中招聘5人(职员);
③从优秀村(居)计生专干中招聘5人(职员);
④从2006年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和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中招聘20人(职员)。
2、县直事业单位人员41人:
从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
①职员31人;
②专业技术人员10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学历、年龄条件
①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县剧团演员职位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剧团演员职位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1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优秀村(居)干部(含计生专干,下同),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性在42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市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分别放宽到45周岁和43周岁以下。
③2006年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和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学历、年龄不作限制。
2、优秀村(居)干部应连续任现职5年以上;
3、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不得报考;
4、无依法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之情形;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专业等相关条件。
四、实施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五、监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六、报名
1、公告时间:2009年7月27日—8月3日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4日—8月7日
3、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行政中心146室),电话:8538091。
4、需交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当地县级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和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②上犹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③乡镇党委、政府及县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介绍信(优秀村(居)干部、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提供),介绍信应注明其任职情况。
5、每人缴交报名考务费80元。
6、每人限报1个职位。陡水镇政府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职位少于2人报考则取消该职位考试。其他职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考试。面向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和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不作要求。
本次招聘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七、资格审查
1、8月11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编委办、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及加分,并于8月13日至8月18日在县政府网公示资格审查和加分情况。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8分;优秀村(居)干部任职期间个人获县、市、省、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分别加1分、2分、4分、8分(同一奖项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3、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再上交的有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违反考试纪律及不符合招聘人员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5、8月19日至20日发放准考证。
八、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笔试阅卷后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
面向大学生、优秀村(居)干部招聘事业人员按招聘名额1:1.5比例(如招聘名额是奇数则实行“四舍五入”),依据加分及笔试成绩折算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参加面试名单,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闱参加面试。面向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和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招聘的参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九、面试
8月26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按面向社会(剧团演员另行安排)、优秀村(居)干部和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及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分别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统一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试题和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临时确定。8月26日上午8:30以前由监督人员组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则对最后一名同分者加面试。总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及加分之和计算。
8月28日公布考生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体检人员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十、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电视台、犹江通讯、政府公开栏和用人单位公示一个星期。
十二、确定招聘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正式招聘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三、待遇
面向原乡镇农业、文化广电中心竞争上岗未聘人员和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且至今仍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录聘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同等待遇。其他录聘人员见习期半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同等待遇,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至少在本县所属单位服务3周年。
上犹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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