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修县2009年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
江西省永修县2009年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
为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实施“农村教师输血工程”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稳妥解决国有农垦企业教师收编遗留问题,满足农村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决定2009年公开招聘130名乡村中小学教师,现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编制和结构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按需设岗,分科报名,统一考试,选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紧缺学科教师优先、缺编乡村学校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新教师130名,在云山、恒丰、八角岭、永丰四个国有农垦企业教师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的90%分配招聘名额约计90名(计入比例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3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县代课教师且目前仍在岗并任教2年以上者,或在县民办学校任教2年以上者(经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当年仍在岗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五)考生必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200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考取后凭毕业证原件报到上岗。
(六)实行人才绿色通道,对已获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报考县内高中紧缺学科(具体学科另行公布),不占招考计划,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七)报考对象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09年已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必须由相关部门出具同等效力的资格证明,如果当年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云山企业集团、恒丰企业集团、八角岭垦殖场、永丰垦殖场教师收编遗留人员按农垦企业改革有关竞聘上岗的要求实行单独报名、单独录取。报名条件是:1、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只限报考对应层次的岗位。2、按《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府办发〔2009〕34号)规定,属国有农垦企业的2005年12月31日因组织原因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含云山场带村的23名教师)。3、所有报考人员需学校和相关企业集团(垦殖场)审核盖章,相关企业集团(垦殖场)应按程序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竞聘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按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本次竞聘,否则后果自负。4、招生计划单独切块下达,单独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通过媒体、网络、会议、公告等形式公开相关招聘信息(永修县政府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www.yxrsld.com;永修县教育局www.yxjy.gov.cn)。
(二)报名
1、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92—3227135)。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30日至8月5日。
3、社会招聘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免冠无饰同底近期一寸彩照6张及考务费160元。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场。
4、国有农垦企业教师由当地中小学组织报名,由本人申请,经企业集团(垦殖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研究加盖公章后报县编办审核后,带免冠无饰同底近期一寸彩照6张,统一到县教育局审核报名。
5、社会招聘的各类学科的报考人数,至少达到计划招聘岗位设置数的3倍方能开考,特殊情况经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共同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四)命题与考试
1、命题。命题、制卷、阅卷等由县监察局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完成。
2、笔试(200分)。社会招聘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100分(语文、计算机各50分),专业科目100分(与申报岗位相应的学科知识)。企业集团(垦殖场)竞聘教师考试,高中、初中、小学各一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班主任管理、学生安全管理、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公共知识。
3、面试(100分)。以说课为主,评分标准为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能力、综合素质五个方面。面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
4、社会招聘面试的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入闱参加面试(小数点后的尾数按进一法计算);企业集团(垦殖场)竞聘教师不参加面试。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以满分计算进入面试。
5、笔试时间:2009年8月13日;面试时间:2009年8月18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成绩将通过永修县政府网、永修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永修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的人数根据招聘计划已设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身体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的内容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对体检合格者通过审查本人的档案资料及到其学校(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调查等形式进行德才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学科的计划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对象,聘满为止。拟聘结果报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名单。
2、审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原则上要求新聘用教师必须在自己所选的乡村任教五年以上。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社会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市场托管。企业集团(垦殖场)竞聘录用的教师按农垦企业第一批收编人员对待。
5、所有被聘用的新教师分学科按分数从高到低由考生自行挑选到计划招聘的农村中学和村小任教,企业集团(垦殖场)竞聘录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调节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分配办法由县教育局制定实施。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永修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林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礼铨,县政府副县长闵柳莺(常务),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张义武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物价局、云山企业集团、恒丰企业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