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湖口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湖口县教育系统补充教师60名,其中省分配“三支一扶”支教人员10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文化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1、县城完全中学教师12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地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美术1名、校医1名(具体要求见“湖口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小学教师35名。其中:普师16名、英语10名、计算机3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普师前三名、英语前二名留在县城小学,其他人员全部分配到屏峰、舜德、流芳、城山、东庄、大垅小学。
3、县中心幼儿园教师3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2)身心健康,无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鉴于2009年度《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取得资格的证明)。
2、职位条件
(1)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师专业。
本县在职公办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3日至8月9日。
(2)报名地点:湖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费160元。
(3)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统招生由县教育局出示学历认定证明和学籍密封档案)、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4)准考证发放:由考生于8月11日到湖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2、考试
(1)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各招聘职位人数的2倍以上方可开考。当出现某职位报考人数不符合上述规定时,所空缺职位全部调整到小学普师职位。调整志愿时间:8月9日。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计算总分。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小学普师职位考语文、数学,其他职位考本专业内容(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报考小学职位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相应职位(普师除外)专业对口,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5)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6)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考试后,各职位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对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
(1)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并报县政府批准。被录用人员均实行聘任制,并与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为事业编制,享受聘用单位正式职工的同等待遇,招聘录用到县城学校的人员,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所有录用人员均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2)今年上级分配我县的10名支教人员,如出现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则在公开招聘录用计划完成后,从小学普师职位按总分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五、咨询电话:0792—6332673、6332010
湖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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