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公告
瑞昌市政府决定近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2、充实基层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报考的人员;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录用岗位及有关要求
1、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录用医务人员2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19名,疾病控制中心预防医学专业1名,具体岗位如下:
(1)临床专业3名(2)妇幼专业4名
(3)影像专业1名(4)护理专业7名
(5)中医专业3名(6)检验专业1名
(7)预防医学专业1名
2、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岗位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1)医疗临床、中医、影像、检验专业为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按卫生部规定不能取得执业资质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妇幼、护理专业为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且省卫生厅认定并能够注册资质的方能报考),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医学院校女性毕业生可报考妇幼专业。
(2)预防医学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对相应岗位没有药物过敏史或其他不适症。
(4)每人仅限报一个专业,妇幼专业要求为女性。乡镇卫生院新录用人员在基层服务一般不少于三年(研究生在基层至少服务一年,本科生在基层至少服务二年)。
(5)加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加5分,已取得执业资质(含助理级)的毕业生加3分,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8月10日前持有效证件原件到瑞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审核,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加分情况考试前在瑞昌政府网公示。
3、考试内容:基础医学(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及专业知识。基础医学约占40%、专业知识约占60%。
四、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录用岗位及有关要求
1、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录用教师60名,其中:瑞昌二中5名,瑞昌现代职业中专5名,乡镇中学26名,乡镇小学24名,具体岗位如下:
(1)瑞昌二中5名:数学2名,英语1名,历史1名,语文1名;
(2)瑞昌现代职业中专5名:数控1名,舞蹈1名,护理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名;
(3)乡镇中学26名:语文2名、英语10名、物理6名、化学4名、数学2名、生物2名;
(4)乡镇小学24名: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9名、科学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名,体育1名。
2、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岗位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1)瑞昌二中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报考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免试直接入闱该岗位考核、体检。②若无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理工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报考数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文史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报考语文、历史。
(2)瑞昌现代职业中专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岗位报考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免试直接入闱该岗位考核、体检;若无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报考。②数控、护理、舞蹈岗位报考学历条件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3)乡镇中学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联,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后又取得教育部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③符合条件的理工类毕业生可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限报一科),符合条件的文史类毕业生可报考语文(限报一科)。
(4)乡镇小学教师报考资格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联,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②原中师毕业现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毕业生;③符合条件的理工类毕业生可报考数学,文史类毕业生可报考语文、科学。
(5)报考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免试直接入闱该岗位考核、体检,优先录用,并相应减少该岗位考试录用名额。若符合免试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大于该岗位录用计划数,则参加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符合免试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请于8月5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到瑞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6)原九江赛湖农场学校在税改收编时在编不在岗(含借用人员)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而又未收编的7位教师,不受学历、年龄限制,可选择乡镇中、小学开考科目参加本次选聘教师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果录用,根据教师资格层次,与其他新录用教师一样,分配至相关乡镇中小学。
3、乡镇中小学新录用人员在基层至少服务五年。
4、考试内容: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考试采取高中、初中、小学分开命题,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五、报社录用岗位及有关要求
1、美术编辑2名。
报考资格条件:(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类或广告专业。
2、考试内容:报纸版面设计和采访编辑知识。
六、建设局下属规划局录用岗位及有关要求
1、规划局录用技术人员1名。
2、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截至2009年6月30日)及以上;
(4)专业:城建规划类(城乡规划、城市[镇]规划)、建筑建设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3、考试内容:建筑规划、路桥工程管理专业知识。
七、水利局下属水利技术指导站录用岗位及有关要求
1、水利技术指导站录用技术人员4名。
2、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专业)。
3、考试内容:水利专业知识(水工钢筋、水工建筑物、农田水利工程等)约占60%;水利基础知识(测量、水文、建筑材料、地质等)约占40%。
八、司法局下属乡镇(街道)司法所录用岗位及有关要求
1、司法局下属乡镇(街道)司法所录用工作人员20名。
2、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法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且属瑞昌市法律服务所聘用的瑞昌籍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且属瑞昌市法律服务所聘用满三年(截至2009年6月30日)及以上的瑞昌籍人员。
3、加分条件:
对于有瑞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历、并有法律从业资质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瑞昌籍人员,给予一定的加分:
(1)已经取得律师资格证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3分;
(2)持有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且属瑞昌市内法律服务所聘用满三年(截至2009年6月30日)及以上人员加3分;
(3)在瑞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荣获国家部级以上政法类业务表彰奖励的,每一次加3分;荣获省厅级以上政法类业务表彰奖励的,每一次加2分;荣获九江市局级以上政法类业务表彰奖励的,每一次加1分,同一年度同一项内容获得的各级奖励只记一次最高分。奖励以荣誉证书为依据。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8月5日前持有效证件原件到瑞昌市司法局审核,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加分情况8月6日起在瑞昌政府网公示。
5、考试内容: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相关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约占40%,法律基础知识约占60%;
九、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录用岗位及有关要求
1、双拥办录用工作人员1名。
报考资格条件:(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毕业生。
2、福利院录用工作人员1名。
报考资格条件:(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专业:建筑建设类(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3、殡葬管理所录用工作人员1名。
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殡葬管理类毕业生;
4、考试内容:报考双拥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岗位考试为计算机专业知识;报考福利院建筑建设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路桥管理知识约占60%,工业与民用建筑知识约占40%;报考殡葬管理所岗位考试内容为殡葬管理专业知识。
十、实施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28日8:00至8月10日18:00。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人员自行登陆九江人事网(http://www.jjrs.gov.cn/renshi.asp),按照提示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及网上缴费。现场报名地点为瑞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本次考试收取各项考试费用150元/人,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数,减少的岗位选聘计划数可调至本系统其他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优先调至中医专业,其次调至妇产专业。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09年8月13日至15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1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职业中专舞蹈面试
报考瑞昌现代职业中专舞蹈的考生笔试后按选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为考试成绩与加分成绩之和),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影响录取时,加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分配工作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岗位内,由考生自主选择。
咨询监督电话:
人事局:0792-4223011、监察局:0792-4222497、教育局:0792-4231201
卫生局:0792-4222190、建设局:0792-4222449、水利局:0792-4222551
司法局:0792-4222079、民政局:0792-4222538、报社:0792-4222547
瑞昌市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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