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09年公开招聘简章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成立于1938年10月,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现招聘以下人: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与我校签订聘用协议,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辑岗位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地方(或行业)一级报纸(有刊号的)采编经验,具备新闻或出版系列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职称且聘任三年以上,能够胜任党校报刊编辑发行工作;
(五)忠诚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敬业;
(六)教师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编辑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七)身体健康(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办法、组织方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招聘有关规定,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试讲和答辩结合的方法。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招聘岗位(专业)如出现应聘人员综合得分均低于75分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计划。
(二)根据综合得分,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根据招聘岗位(专业)和综合得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根据试讲、答辩的综合得分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四、考试的时间、内容、范围
(一)试讲、答辩时间:
试讲、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内容和范围: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题,提前通知本人,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答辩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前沿热点难点等问题。
五、报名方法
应聘者登陆“忠诚网”网站(www.sddx.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连同个人简历于8月23日前寄至我校。经组织处会同用人处室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山东省委党校组织处人事科报名,组织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给《试讲、答辩通知单》。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由所在学校提供已通过论文答辩,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专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信。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588号2号楼520室
联系电话:0531—8708828313808925617
E-mail:jinyong700@163.com
联系人:王金勇
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4日
附件:招聘岗位统计表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