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9年江苏省卫生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3人,同时对上半年未完成计划的部分专业重新发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
(四)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2日至8月17日(休息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各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详见职位招聘表)。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须持《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另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在职人员需提供职称书原件。
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各单位于8月19日前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厅人事处会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按招聘单位制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一)范围:卫生类及部分专业(共20个专业)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其他专业笔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凡招聘职位要求是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或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师以下技术等级的,所有报名者均须参加笔试。部分单位需要硕士研究生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的,已在公告的职位表上注明。
(二)内容: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三)卫生类及部分专业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周六),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其他专业笔试时间由单位在考试前一周电话通知考生。
(四)进入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合格线为笔试成绩60分以上。招考单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考试后1个月内,在省卫生厅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报名人数不满1:3的,笔试60分以上成绩者可以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按照各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具体面试办法和时间由单位通过张贴告示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等方式告之考生。
各单位将符合职位要求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笔试成绩、准考证号码)报省卫生厅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在卫生厅网站和省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考核及聘用
聘用办法(包括笔试、面试、实践操作在聘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各单位确定后提前以张贴告示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各单位拟聘用人员必须在省卫生厅网站和省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025—83620823联系人:严周忠
政策咨询电话:025—83620628联系人:吴伟
七、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5
监督人:朱春燕
附: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