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根据《上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栗府发[2007]23号)精神,上栗县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1、200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
2、招聘岗位及人数分配
小学教师20名:英语8名、语文6名、数学6名;
初中教师40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5名、化学5名。
三、招聘对象
具备上栗县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到过党纪、政纪以上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报考小学教师,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除外)。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未治愈的结核病、支气管扩张病、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各种肾病等疾病,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详情请连接:http://www.slrs.gov.cn/News_View.asp?NewsId=473
5、年龄: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本县常住户口(2008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在上栗县内的和因升学从本县迁出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具体程序为: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笔试总分200分,面试总分100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了假证书、假信息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1、报名:
(1)报名要求:分学科报名,报名应出具的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乡镇政府(街道居委会)或现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报名费180元,每人限报一个类别,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报考,现场采集照片。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为:招聘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开考比例为3:1,面试比例为2:1;招聘计划数在6 人以上的,开考比例为3:1,面试比例为1.5: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采取调减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办法解决。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6日至8月12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12日下午6:00)
(3)报名地点:上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抽调专人负责。
以上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名人员又不愿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学科岗位的,可凭收费依据退还其考试考务费。
(二)笔试
笔试总分为200分。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综合试卷和专业试卷。综合试卷内容涵盖写作、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专业试卷内容为相关学历、相关专业知识。综合、专业试卷总分各100分。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定,具体时间见上栗县政府网、上栗县教育网和上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公示。
(三)面试及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及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成绩者一并列入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内容为随机抽签说一堂课。
面试后将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临时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如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查一次。
硕士研究生面试、体检合格优先录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再次面试,确定名次进入体检、考察。
2、考察内容为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考察对象。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但每个学科岗位最多只能递补两次。考察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3、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星期,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上栗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呈报表》,并附考试成绩、考察材料及体检报告,经县教育局审查后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招聘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到相关学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与教育局签订5年定向聘用合同,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所有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七、其他
1、本公告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3863615、3864396
3、监察电话:3661131
二〇〇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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