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初中教师。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2人。
二、招聘条件: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具备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教师信息技术中级(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二级)以上。
三、招聘对象: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未就业毕业生,具备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三明市各县区在职中学教师。在职教师需持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1:3比例考试择优聘用,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比例,则面试和考核合格者聘用。
五、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8月14日17:00止。
六、报名地点: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8957603
七、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供个人履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和信息技术等级证书(以上各项均须附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八、批准聘用者,试用期一年,期满视个人表现续聘,享受本区教师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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