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是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下属新成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检测工作,从事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任何行政、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5、江西省省属军工系统内部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民爆器材质量管理工程师—1—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职称;
2、从事民爆器材(含人工影响天气燃爆器材)质量管理和性能检测工作10年以上;
3、年龄45周岁以下。
会计师—1—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职称;
2、熟悉民爆器材管理、检测方面的基本知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
民爆器材
理化分析
助理工程师—1—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2、从事民爆器材(含人工影响天气燃爆器材)理化分析工作10年以上,具有国防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
3、年龄45周岁以下。
民爆器材性能检测技术员—1—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过民爆器材(工业雷管、工业炸药)性能检测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
民爆器材管理检测技术员—1—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掌握民爆器材管理、检测方面的基本知识;
3、熟练掌握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英语CET四级以上;
4、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
以上招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1、招聘公告时间:2009年8月21日—23日(登陆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网站:www.jxgfgb.gov.cn)。
2、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8月24日9:0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国防科工办人事教育处(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219室),联系电话:0791-6224350,联系人:江肖敏;
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江西钢丝厂内),联系电话:0790-6333215,联系人:熊家学。
4、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相关成果的证明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包含个人简历的自荐书(800字以内)和工作单位推荐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8月26日上午8:00—12:00;
考试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江西省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江西钢丝厂内);
考试内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及检测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
入围名单的确定:根据专业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及水平;
面试方式:现场答辩;
面试时间:8月26日下午14:30—18:00;
面试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江西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着重考核拟聘用人员在德、能、勤、绩方面的现实表现。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并公示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式调入后享受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它
本公告由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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