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安监局执法大队招聘专技人员
经县政府同意,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技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人数公开、招聘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范围和条件
(1)人数:3人。其中:化工专业人员2名、矿山开采或矿山机电专业人员1名。
(2)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受地域、户籍限制。本县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3)条件
①政治表现和思想品质好,组织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服从调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②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
④化工专业人员:男女不限,化工类专业毕业。
⑤矿山开采或矿山机电专业人员:男性。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9月5日—7日,报名地点:新干县人才交流中心。所有报名人员均须填写《新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200元。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照片4张(同底)。
(二)开考要求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1,达不到以上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人数,直至取消考试。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认定,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9月8日,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
(四)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卷面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各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写作。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9年9月9日8:30—11:00时。
考试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
(六)招聘录用办法
1、体格检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各招聘岗位分别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按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取得第一学历相同的,按年龄(即年月日)小的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则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并列优先条件依次递补。
2、张榜公示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无反映,则初步确定为招聘对象;若有举报,并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其它原因而取消招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和并列优先条件依次递补。
3、录用办法
公示结束后,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1年。服务期不得少于3周年。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在职同类专技人员同等待遇。
四、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新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李金花
成 员:熊 华、李久桂、聂丽军、
邹满红、李和根、聂润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由熊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和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人进行全程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各负其责,严守纪律,照章办事,实行责任制,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以上两类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举办的公开招考。
2、本方案由新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796—2601039(新干县人才交流中心)
0796—2607697(新干县安监局)
举报电话: 0796—2602229(新干县监察局)
新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