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芦溪县招聘电视台播音员公告
经芦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2名(男、女各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芦溪县广播电视台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好。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媒专业和有一定播音、主持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报考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5、身体健康。
三、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推荐表。
3、近期一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
4、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5、报名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4日-18日(15天)芦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五楼(芦溪县城凌云南路75号)。详情请到报名点咨询或登陆芦溪政务网。http://www.luxi.gov.cn
6、报名时不收报名费,试镜通过后参加面试时交考务费150元。
四、招聘办法:采取试镜、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2009年9月22日报考人员到县广播电视台参加试播一篇自备的500字以内播音稿进行试镜,测是否上镜,普通话是否标准。自备试镜稿件需复印10份交评委组。报名人数男在8人以下,女在12人以下,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招聘人员管理与待遇:确聘人员按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工资每月1000元,试用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六、联系电话:
芦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0799—7588806
芦溪县广播电视台0799—7559109
漆威13979908567
杨柳青13879945167
芦溪县公开招聘电视台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