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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备考公务员之申论分析问题三大法

发布:2009-09-14 08:33: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追其根,究起源,才能得其策”,分析问题在申论考试中举足轻重,只有将申论考试所考察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透彻,提出的对策才更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分析全面”也是大纲的明确要求。如何全面、有条理、准确地分析问题,以下三种方法比较实用有效。

 

  第一种方法:角度法

 

  现代社会是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社会,每一社会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在分析问题时可以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加以进行。

 

  如2007年国考申论“土地征用与土地的持续利用”问题,我们可以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角度进行分析。从政治角度分析,某些政府角色定位错误,直接参与其中,从中谋取私利,或在态度上倾向企业一方,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从而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从经济角度分析,最大的问题是征地赔偿与征地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差额,不符和价值规律,势必造成社会矛盾;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利益,引起了失地农民的不满,导致了冲突、上访等社会现象;另外,要清醒认识粮食安全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要解决好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就“土地征用与土地的持续利用”问题,我们还可以从以下六个更具体的角度加以分析。一、制度或体制,二、落实与监管,三、政府责任,四、法律,五、技术,六、观念。具体而言,一、土地征用和转让交易制度不完善,农民利益从根本得不到保障;二、某些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在执行国家政策时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致使好的政策得不到好的贯彻;另一方面,政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不严格致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相应惩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三、明确政府在土地征用和转让交易中的责任,其应担好“协调员”的角色,而非当事人的角色;四、土地征用的法律程序不完善,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沃土”;五、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科技成分较低、土地利用管理技术较弱、土地利用管理评价体系不完善等技术性问题也影响着土地利用的持续化;六、加强宣传教育,深化观念认识,转变思维方式,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

 

  在考试中,采用两种角度法中自己擅长的一种加以分析,进行写作,都是不错的文章。但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各角度只是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的思维框架,而非一切问题的万能模式。考生切勿生搬硬套,尤其是概括题、单纯的分析原因题、提出对策题,答题一定要根据材料,材料涉及到了哪个角度就选取,千万不要材料没有,而凭空硬写。对于以上没有列出的角度,若材料中有所体现,考生一定要写进去,往往“特殊的内容”就可能成为文章的小亮点。

 

  第二种方法:内外因法

 

  内外因法是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常用的一种方法。尤其适用于分析解决某一问题的发展。如对2005年国考申论中“贫困问题”的分析与解决,用内外因法分析才符合出题人的“胃口”。解决农民贫困问题两种方案——其一,“输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开展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这属于外因。其二,“造血”: 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把扶贫工作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贫困地区的“劳务经济”等。这属于内因。众所周知,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解决贫困问题单靠“输血”或“造血”都不行。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内外因——造输血结合起来,才能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如此思考,便会完美地解决“评解决我国农村农民问题的两种思路”一题。

 

  第三种方法:利益分析法

 

  现实社会是一种各方利益较量的社会。和谐社会的要义之一就是要平衡社会各方的利益,寻找一个平衡点向前发展。利益不平衡,便会产生矛盾,有矛盾就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就是申论考察的内容。就此而言,利益分析法,适用于对任何申论考试所涉问题的分析,尤其在分析涉及社会中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时,更是透彻到位。还以2007年国考“土地征用问题”为例。关于土地征用涉及三方主体:政府、企业、失地农民。理想模式这三者应是政府在上的等要三角形,政府站在公平、公正的高度,平衡企业与农民在土地征用问题上的利益,应以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置身于利益之外,进行宏观调控,而非利益主体的角色,从中牟利;或处于利益关系,倾向企业一方,忽视农民的利益。而事实上,2007年国考材料反映出来的却是某些政府或机关部门定位错误,直接介入征地活动“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政策征用政策,降价征地,高价出售,从中获得巨额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利用利益分析法,一是确定利益主体,二是分析哪些利益是合理合法的,哪些利利益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做完这两个分析,对策就非常明确——保护谁的合法合理的利益,破除谁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利益。还有一点,用利益分析法,解决对策的重点是“利益的导向”而非惩罚非法行为。如针对土地征用问题,政府关键就是正确确定其“协调者”角色,履行其职能,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并严格实施。对于农民,我们要给予应有的利益,利益导向的关键就是征地补偿制度的完善与失地农民的合理安置。对于企业来讲,利益导向就是要在保护其合法利益的基础上,破除其不正当的利益所得。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会发现,同一个问题,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加以分析与写作,这些方法本身无好坏之分,考生只要在平时的练习中仔细揣摩,寻找最适合自己的方法就可以,因为方法只能让我们思考问题的思路更清晰,一篇文章的优劣,还取决于文章的写作结构、观点定位,语言表达等。在实际考试中,考生根据材料选择自己最擅长的一种分析方法分析到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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