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招聘电视男播音员公告
为适应台儿庄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面向全市招聘电视男播音员一名。
一、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不超过2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文化素养高,精通播音主持业务,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以上;播音主持专业毕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派遣报到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初审后,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3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从9月14日起,至9月20日下午5:30止。
报名地点: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政工科。
2、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15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指定新闻稿件播音和模拟主持(全程录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参加考核和体检。
笔试时间:9月25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9月28日上午8:30。
3、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4、公示、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台儿庄电视台、台儿庄人事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举报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台儿庄区人事局、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办理录聘用手续。
三、录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3年,人事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举报电话:6636558,6618351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