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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招聘电视男播音员公告

发布:2009-09-14 11:54:1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台儿庄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面向全市招聘电视男播音员一名。

 

一、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不超过2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文化素养高,精通播音主持业务,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以上;播音主持专业毕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派遣报到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初审后,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3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从914日起,至920日下午530止。

报名地点: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政工科。

2、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15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指定新闻稿件播音和模拟主持(全程录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参加考核和体检。

笔试时间:925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928日上午830

3、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4、公示、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台儿庄电视台、台儿庄人事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举报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台儿庄区人事局、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办理录聘用手续。

 

三、录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台儿庄区广播电视局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3年,人事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举报电话:6636558,6618351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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