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执法监察大队6名(其中女性不超过2名);2、国土所4名。为使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文化程度等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自愿长期为资溪经济建设服务;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执法监察岗位的男性要求在1.70米以上(含1.70米)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国土资源管理类、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类、地质矿产管理类、软件工程类、企业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会计类等专业。
三、招聘范围
本市范围。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报考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1日至2009年10月28日,报名费200元。
3、招聘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4、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待报名后,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五、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测绘专业知识、地质矿产管理知识、经济管理、会计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笔试的择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成面试答辩考评组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聘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而缺额的,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参照《抚州市200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八、聘用
从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中初步确定拟定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含原在职人员试用期间)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保存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原在职人员退回原单位。试用期间,原在职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福利由聘用单位发放;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聘用单位发放。
联系电话:0794—5792329 13970435926
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