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聘用水电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聘用水电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当前我局大楼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聘用水电专业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男性,电气电力、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20岁—40岁的社会人员。要求懂得建筑施工过程中水、电、消防设施施工的管理、监督。工作经验丰富,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证、电工或水管工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并予以优先考虑。
二、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我局正在建设的环境监测监控指挥大楼工程水电线路、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负责建成后的日常维护、维修等。
三、聘用程序和办法
市环保局内部聘用,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和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工资待遇
原则上参照我局现有内聘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执行,具体根据个人情况面商。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申请提出一个事业编制用于水电工公开招考,内聘人员将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11月10日
报名地点: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赣州市张家围路10号)
咨询电话:0797-8120870
六、其他事项
可以来人、来函、来电联系。凡报名者须于2009年11月10日上午前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到报名地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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