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江西省公务员局12月1日下达了《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应在2010年2月底以前结束。
通知要求,要细化考核内容,在依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完善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的内容进行具体分解和细化,按照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和分值,积极探索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依据、分级分类、科学简明、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依法及时兑现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对任意简化程序、突破优秀比例、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等问题及时纠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依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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