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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行政法(五)

发布:2009-12-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31、下列那些组织依法可以具有行政主题资格?()

A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B 税务所

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D、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答案:ABCD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一般不具有主体资格,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经过法定授权,行政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有行政主题法律地位,其依然不具有一般法人资格和地位。A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3条在全国各地设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B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4条规定设立的税务所。C是根据《商标法》。D是根据《消防法》规定设立的公安消防机构。

 

32、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局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对此不服,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

A、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

B、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若罗对此裁决仍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罗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D、罗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

考点:行政终局裁决与申诉期限

解析: B的错误在于1。<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里明确规定是15日而非5日,第2个错误在于上一级公安机关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D的错误在于申请复议并不是必然的先置程序,相对人可以选择进行复议OR提起行政诉讼。

小小提示:

在我国仅有三部法律规定了行政终局裁决;

第一就是上面提到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就是<行政复议法>法中所规定的国务院所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引自聊天总斑命题Vivian网友的解析)

 

3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再追究。”20022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得知高某打人事实,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属于下列哪种违法形式?

A.超越职权 B.滥用职权

C. 违反法定程序 D.显失公正

答案:ACD

考点:行政处罚违法

解析:

行政机关在已过处罚时效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有违反法定程序,而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合法性原则,故属滥用职权。

 

33. 下列那些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A 县公安局颁发居民身份证

B 县卫生局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

C 市质量监督局对优质产品的推荐

D、县人民政府给陈某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答案:BC

A公安局颁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行政确认。B卫生局只是进行调查,调查行为本身也不存在对事故责任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直接影响的意思表示,因此仅是事实行为。C中的推荐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属于行政事实。D属于行政确认。

 

34.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是哪一种?( )

A.两个以上公民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在同一处罚决定中给予处罚,被处罚人均不服,提起诉讼的

B.治安行政案件中,两个以上的共同被侵害人不服处罚决定而提起诉讼的

C.法人不服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其联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诉讼的

D.张×和赵×因违章被分别处罚均不服而向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答案:ABC

考点:必要共同诉讼

解析: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必要共同诉讼主要有以下情形(1)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2)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而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或直接行为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3)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均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

35 监察部可以对下哪些主题依法进行检查()

A 司法部长

B 国务院副总理

C 江苏省人民政府

D、北京市公安局长

答案:AC

本题考察的是监察对象。县级以上各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构和人员实施监察:

1 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

2 本级人民政府及几人民政府各部门人民的其他人员

3 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36. 杭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在杭州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些职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能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

A 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 卫生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权

C 市国税局的罚款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答案:CD

国务院部门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不得由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

37.个体户小李探花因违章经营,被某市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小李不服,向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起复议,经复议维持原处理决定。王某因营业执照被扣,损失数万元。现在王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

A.小李只应以作出原处理决定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

B.因复议机构维持了原处理决定,小李既可以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也可以以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也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C.小李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请求行政赔偿

D.本案属于两个不同诉的合并,一个是行政诉讼,一个是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答案:AC

考点:行政被告的确认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

顺便总结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归纳为十种:

(1)直接起诉的案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经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经复议且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6)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

(7)未取得合法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8)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9)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0)应当履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拒绝履行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8. A家住甲在地,在乙地制作盗版书刊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甲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谁有管辖权?()

A 甲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 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 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D、丁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答案:BCD

 

39. 7 某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发生事物中毒事故。2005213日,市卫生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9条责令该企业停业,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w元。2005217日,有关机关又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9条或《产品质量法》第49条作出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原则?()

A 市卫生局吊销该企业的卫生许可证

B 市工商局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C 市质量监督局没收违法所得

D、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罚款5千元。

答案:CD

此题考察的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依照《食品卫生法》,应当并处吊销卫生许可证,因此选项A是不违反该原则。B,是根据《产品质量法》作出的,与213号作出的处罚种类是不同的,是不违反的;C213日市卫生局已经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决定,市质量监督局再次作出,是违反该原则的。D,也很明显违反该原则。

 

40. 下列哪些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法》意义上的政府采购?()

A 浙江大学接受财政拨款建设办公大楼

B 杭州市利用财政款建造新的火车站

C 杭州市人民法院接受社会捐助建设火车站

D、浙江大学利用社会捐助款建设新的图书管

答案:AB

政府采购人不仅仅包括国家机关,还包括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因此浙江大学可以作为政府采购人。政府采购的采购金必须是财政资金,因此A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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