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省德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人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选拔优秀播音主持人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电视台播音主持人2名,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广播电视事业队伍建设,缓解当前广播电视人才缺乏的矛盾,充实和培养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布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方法和招聘结果;
2、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步骤开展招聘工作,评委对面试各环节要严格保密,对泄密或招聘工作中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坚持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音质纯正,具备一定艺术才能;
4、年龄:男25周岁(即198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女23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含2010年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中文专业优先。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男播音员一名,女播音员一名。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招聘岗位、条件与资格、程序和方法等,时间不少于一周。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上证件需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生活照1张。已就业的要提供单位同意 报考证明,2010年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报名时间:2009年12月7日至12月19日;报名地 点:德安县电视台;联系人:胡一卿;联系电话:4366400,13507924564。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电视台负责。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为12月2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现场播音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上镜占60分,回答问题占20分,气质、仪表占2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前三名入闱人选。
5、考核。主要考核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由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6、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可根据面试总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7、确定聘用人选。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8、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发现影 响聘用问题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2010年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凭毕业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因其他因素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德安县公开招聘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晋喜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欧阳存凤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劳局局长祝子根,县财政局局长黄崇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电视台台长王瑞风,县委宣传部 副部长、社联主席涂冬枝,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柯宁安、县编办主任余自然等组成。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
德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监察局
德安县广播电视台
200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