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资格条件
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名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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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专业 |
相关工 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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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部 |
1 |
40岁 以下 |
硕士研 究生 |
土地规划 与管理 |
1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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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预算部 |
1 |
40岁 以下 |
硕士研 究生 |
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规划 |
3年以上 |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日—1月13日。
2、报名地址: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南昌市二七南路666号)。
3、联系电话:0791—6271306、传真:0791—6271115
电子邮箱:49619894@qq.com
4、有关要求: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采取实名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有原件和复印件)和聘用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笔试与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知识考试(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各占40%加和计算。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专业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此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但根据工作岗位要求,有色盲不予聘用)。
3、考核参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
4、经体检和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出现的空额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调入)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退回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六、其他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为招聘单位在编正式职工,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