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江西省德安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一、招聘原则: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规划设计管理人员:2人,其中:城市规划专业1人;建筑学专业或园林专业、景观学专业、环境艺术专业1人。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城市规划设计管理事业;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景观学、环境艺术专业。
2、具有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招聘岗位条件与资格,程序和方法等,公布时间不少于一周。
2、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7日至1月14日
(二)报名地点:德安县城建局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照片2张。
(2)、岗位设置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原则上要求的,将相应减少拟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
(3)、报名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负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建局单位参与。
3、考试:由县人劳局负责。考试方式为笔试,开考在遵照1:3报名人数的原则范围内,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成绩必须及格,及格分数为60分,考试结束后按照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三名入闱人选。
4、考核:主要考核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由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5、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人选。
6、确定聘用人选: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7、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条件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
五、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城建局参与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此次报考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为 了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德安县公开招聘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晋喜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朱发炳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劳局局长祝子根,县财政局局长黄崇喜,县建设局局长戴开明,县编办主任余自然等组成。工作 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请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
德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监察局
德安县城建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