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2010年招聘招商工作人员启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性格开朗;
4、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作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热爱招商引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6、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未婚),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
7、有在世界五百强企业或国内200强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在政府部门招商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由报名人员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拟招录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5比例及以上,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录人数至规定比例;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带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南昌市北湖小学报名(地址:南昌市叠山路300号),并当场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报名时间:2010年2月1日——201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0791—6289353。
五、考试与考核1、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面试与笔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录用人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拟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测试对象;
2、第二阶段采用综合能力测试,按综合能力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考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第二阶段综合能力测试的成绩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5、体检合格者,由东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东湖区外经贸委、东湖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统一组织考核、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待遇
1、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东湖区外经贸委、东湖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时间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发放底薪工资。聘用三年后经过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三年中有两年考核优秀且实绩突出者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聘用,招商无实绩及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底薪+项目绩效提成”的办法。基本底薪为2000元/月,绩效奖金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每年给予被聘人员一定数量的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任务部分,按照有关奖励办法给予项目绩效提成。此外,按照有关劳动政策法规,享受三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年休假等待遇,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4、招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是公平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收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791—6264717。
八、其他
本公告由南昌市东湖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