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县招聘灵山旅游推介及公务接待人员
为进一步加快灵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提升我县公务接待层次和水平,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灵山旅游推介及公务接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笔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名额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5名灵山旅游推介及公务接待工作人员,限未婚女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要求达到6:1以上即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数。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后出生)。
(5)品貌端庄,身高在1.60米以上。
(6)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8)同意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采取网上公告、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2月28日开始至2010年3月7日止。
(二)报名地点:上饶县县委县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
(三)联系人:张乐,上饶县县委县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工会主席。
(四)联系电话:0793—8466982、13576338805
(五)报名费:按每科40元收取。
(六)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已在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并经人事部门审核。
(4)填写了《报名登记表》的人员,由上饶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准考证》。
(5)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报考人员车船、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上午8:30,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3月9日-12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取面试成绩前21名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最后确定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七名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选。
确定拟录用对象后,在网上或媒体公示7天。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五名胜任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应录用手续,正式录用为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实行人事代理。本县在编在岗并已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二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即可办理调动手续。
注:本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笔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名额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5名灵山旅游推介及公务接待工作人员,限未婚女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要求达到6:1以上即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数。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后出生)。
(5)品貌端庄,身高在1.60米以上。
(6)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8)同意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采取网上公告、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2月28日开始至2010年3月7日止。
(二)报名地点:上饶县县委县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
(三)联系人:张乐,上饶县县委县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工会主席。
(四)联系电话:0793—8466982、13576338805
(五)报名费:按每科40元收取。
(六)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已在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并经人事部门审核。
(4)填写了《报名登记表》的人员,由上饶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准考证》。
(5)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报考人员车船、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上午8:30,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3月9日-12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取面试成绩前21名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最后确定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七名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选。
确定拟录用对象后,在网上或媒体公示7天。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五名胜任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应录用手续,正式录用为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实行人事代理。本县在编在岗并已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二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即可办理调动手续。
报 名 登 记 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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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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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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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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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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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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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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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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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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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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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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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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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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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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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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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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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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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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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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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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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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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教育)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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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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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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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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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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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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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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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何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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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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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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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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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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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初 审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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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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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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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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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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