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义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崇义中学任教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根据崇义县人民政府《崇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崇府发[2008]2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3月公开招考、择优聘用12名大学优秀毕业生到崇义中学任教。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遵良
副组长:陈清萍
成 员:成 松 罗如平 彭如春 陈世忠
总监督:康仁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和崇义中学配合,县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所就读的师范大学当年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江西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师范大学且获得该校优秀毕业生证的应届本科(二本)毕业生,或全日制应届师范类研究生;
(四)专业对口;
(五)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签约后能在崇义中学工作6年以上;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口齿伶俐。
四、招聘职位
共1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2名、生物2名、历史1名、体育1名、音乐1名、图书管理1名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 10日
(二)报名地点:崇义中学办公室(崇义县阳岭大道166号,电话: 0797—3820228)
(三)报名材料:自荐材料、就业推荐表、优秀毕业生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各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六、资格审查
(一)由崇义中学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
(三)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或2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四)经资格复查后符合条件的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职数。
(五)资格复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办法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命题参照高考试卷的要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方式为面对学生上课,时间为45分钟。图书管理专业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在100分总分之外另加5分,笔试和面试后计入总分。
八、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及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对象,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九、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政审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待遇
(一)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类正式教职工同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咨 询 电 话:(0797)3812036 3812339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23966 3823880
(三)本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遵良
副组长:陈清萍
成 员:成 松 罗如平 彭如春 陈世忠
总监督:康仁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和崇义中学配合,县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所就读的师范大学当年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江西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师范大学且获得该校优秀毕业生证的应届本科(二本)毕业生,或全日制应届师范类研究生;
(四)专业对口;
(五)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签约后能在崇义中学工作6年以上;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口齿伶俐。
四、招聘职位
共1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2名、生物2名、历史1名、体育1名、音乐1名、图书管理1名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 10日
(二)报名地点:崇义中学办公室(崇义县阳岭大道166号,电话: 0797—3820228)
(三)报名材料:自荐材料、就业推荐表、优秀毕业生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各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六、资格审查
(一)由崇义中学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
(三)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或2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四)经资格复查后符合条件的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职数。
(五)资格复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办法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命题参照高考试卷的要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方式为面对学生上课,时间为45分钟。图书管理专业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在100分总分之外另加5分,笔试和面试后计入总分。
八、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及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对象,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九、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政审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待遇
(一)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类正式教职工同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咨 询 电 话:(0797)3812036 3812339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23966 3823880
(三)本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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