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遂昌县2010年新教师招聘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我县教师编制和教育教学的需要,决定在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往届毕业生。
3、2008年以来的遂昌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对口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2、初中、高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专业限制;第一批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专业可放宽到学科大类(文科类和理工类)。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职数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咨询电话:0578-8132599、8122601)。
3、报名时所带证件: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和生源地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2)遂昌籍往届生:身份证、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4、注意事项:
(1)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专业对口的岗位。
(5)参加招聘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持报名表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电子注册。
(二)考试。
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50分)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8∶30-12∶00(领取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2)笔试时间:
2010年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笔试地点:遂昌三中。
(4)笔试科目:
⑴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成绩加分:遂昌籍考生加3分。笔试总成绩以50%计入总分。
2、面试(50分):招聘岗位在4名以上(含4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在3名以下(含3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以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汽车修理、电子商务以技能操作形式进行;旅游类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其它学科以说课形式进行。如面试对象在测试日前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遂昌籍考生在总分中加2分;师范类本科考生在总分中加3分;非师范类本科或师范类专科考生在总分中加2分
(三)体检: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体检单位的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依次替补。如果替补人员分数悬殊较大(比体检分数线低5分以上的),则取消替补名额。
(四)聘用: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在指定的学校范围内通过学校与新教师双向选择进行聘用。
五、招聘工作实施主体及相关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遵守以下招聘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近两年以来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不良行为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检不合格的;涉赌、毒、黄和其他品行不合格的;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违反规定私自录用人员的。
违规招聘工作人员另行接受处理。
(3)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
(4)未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
(5)2010年8月2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学历证书的。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遂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4、2010年招聘的新教师(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需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需取得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往届毕业生。
3、2008年以来的遂昌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对口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2、初中、高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专业限制;第一批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专业可放宽到学科大类(文科类和理工类)。
三、招聘岗位
学校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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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备注
|
职业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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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
|
汽车修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
|
|
旅游
|
旅游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
具有旅游类国家级导游证书
|
|
初中
|
语文
|
相应对口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
|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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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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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
|
||||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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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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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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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
|
语文
|
相应对口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
|
|
数学
|
||||
英语
|
||||
科学
|
||||
音乐
|
||||
体育
|
||||
美术
|
||||
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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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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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
|
幼儿(学前)教育
|
专科及以上
|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咨询电话:0578-8132599、8122601)。
3、报名时所带证件: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和生源地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2)遂昌籍往届生:身份证、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4、注意事项:
(1)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专业对口的岗位。
(5)参加招聘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持报名表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电子注册。
(二)考试。
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50分)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8∶30-12∶00(领取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2)笔试时间:
2010年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笔试地点:遂昌三中。
(4)笔试科目:
⑴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成绩加分:遂昌籍考生加3分。笔试总成绩以50%计入总分。
2、面试(50分):招聘岗位在4名以上(含4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在3名以下(含3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以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汽车修理、电子商务以技能操作形式进行;旅游类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其它学科以说课形式进行。如面试对象在测试日前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遂昌籍考生在总分中加2分;师范类本科考生在总分中加3分;非师范类本科或师范类专科考生在总分中加2分
(三)体检: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体检单位的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依次替补。如果替补人员分数悬殊较大(比体检分数线低5分以上的),则取消替补名额。
(四)聘用: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在指定的学校范围内通过学校与新教师双向选择进行聘用。
五、招聘工作实施主体及相关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遵守以下招聘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近两年以来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不良行为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检不合格的;涉赌、毒、黄和其他品行不合格的;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违反规定私自录用人员的。
违规招聘工作人员另行接受处理。
(3)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
(4)未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
(5)2010年8月2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学历证书的。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遂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4、2010年招聘的新教师(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需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需取得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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