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继续实施人才增长三年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公开招录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2010年,全县计划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人,其中教师99人,医学类工作人员36人,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25人(含面向村、居委会、社区干部招录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5人,其中女性1人)。
招录教师的有关要求详情见招录教师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条件:国家国民教育任务内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2007年6月以后毕业),要求第一学历本科(含)以上,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面向龙南籍大学生招录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的学历为第一学历大专(含)以上,其他条件同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龙南籍:①本人户口关系现在龙南且达半年以上;②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前户口关系在龙南;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龙南且达三年以上;④夫妻一方的户口关系现在龙南且达半年以上或者参加高考或中考前户口关系在龙南,另一方可视为龙南籍,下同。
(二)招录医学类人员计划和条件
计划招录医学类工作人员36名,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全日制国家统招医学大专(含)以上。其中:
1、乡镇卫生院、县计生委和龙南中学(校医)共招录31名,具体为临床医学11名;妇幼卫生3名;预防医学(含公共卫生专业、预防保健专业)2名;中医学(含中西医临床医学)3名;医学影像专业1名;医学检验3名;药剂2名;护理3名;面向本县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镇)卫生院2009年12月31日前聘请在岗人员、乡村(个体)医生或者县外龙南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生招录3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乡镇计生服务所招录临床医学专业人员5名,要求女性人员。
(三)面向村(居委会、社区)干部招录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条件
1、报考对象:报考对象为截止2010年3月20日,任现职(级)满3年的村(居委会、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社区)主任,其中招录1名女性的报考对象为任现职(级)满3年的女性村(居委会、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社区)主任,或担任10年以上的女性定编村(居委会、社区)干部。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2、报考的村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②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③具有中专、高中(含)以上学历;
④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64年3月20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村(居委会、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曾受党纪处分或本村(居委会、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在本人任期内,受到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试用、录用等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3日—2010年4月23日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县委大院内)
报考人员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予以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取消招录资格。网上报名人员须于笔试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面向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招录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报到证(或派遣证),近期2寸免冠彩照5张,填写好《龙南县2010年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2)。以上证件均要求有原件、复印件,原件在报名查验后退回。
面向村(居委会、社区)干部招录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现任村干部,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场、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向县招录领导小组呈送以下材料:①报名表(表3);②报名征求意见表(表4);③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④任职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面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镇)卫生院聘请在岗人员、乡村(个体)医生或者县外龙南籍执业医师招录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5张,填写好《龙南县2010年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2),乡(镇)卫生院现聘请人员还需提供聘请人员上岗审批表、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岗证明。
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的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该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录计划。
2、笔试(2010年5月10日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统一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村干部除外)考试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占分值比例为5∶5)。
报考医学类人员考试范围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5∶5)。
面向村(居委会、社区)干部招录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公务员法)、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部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掌握及熟悉状况;农业生产、农业科技的基础知识;重点测查报考者运用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解决农村基层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所占比例为5∶5。
3、面试(2010年5月24日前)
根据全县招录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的能力及创新意识、举止仪表等。
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录的面试人员确定方法:分职位按1∶1.8比例(招录计划为3人、2人、1人的分别确定7人、5人、4人面试,)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的可一并入闱)。
面向村(居委会、社区)干部招录的面试人员确定方法:按招录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的可一并入闱)。
4、体检(2010年6月7日前)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合总成绩,然后按所需招录人数1∶1.5比例(招录计划为2人、1人的分别确定4人、3人体检,)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同分的可一并入闱),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5、政审考核(2010年6月底前)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
6、试用、录用(2010年8月-2011年9月)
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在上线并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确定试用建议人选(研究生上线并体检合格者优先确定为试用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招录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别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在县有线电视台和龙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工资待遇与同类人员相同。
(2)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具体方案另定),并按招录计划在考核、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录用建议人选,分别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在县有线电视台和龙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面向村干部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镇)卫生院聘请在岗人员、乡村(个体)医生或者县外龙南籍执业医师招录人员:在上线并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录用建议人选,分别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在县有线电视台、龙南县人民政府网及村干部所在乡镇和村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县委人才办联系,联系电话:0797-3528233
附:
1、龙南县2010年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3、龙南县从优秀村(居委会、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报名表
4、龙南县从优秀村(居委会、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报名征求意见表
龙南县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