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学院(南昌)招聘简章
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要求 |
教育系 |
1 |
心理学 |
博士或优秀硕士 |
本科所学专业应与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
中文系 |
1 |
古代汉语 |
博士 |
|
外文系 |
1 |
英语 |
博士 |
|
4 |
英语 |
硕士 |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英语专业八级 |
|
音乐系 |
1 |
音乐学 |
硕士 |
1、本硕同一专业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音乐文化产业”教师(兼教学秘书) |
美术系 |
1 |
环境艺术设计 |
硕士 |
1、本科阶段要求为环艺专业方向;2、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1 |
公共艺术设计 |
硕士 |
1、本科阶段要求为设计专业方向;2、年龄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数计系 |
1 |
基础数学 |
博士或硕士 |
|
理学分院 |
1 |
化学 |
博士或硕士 |
|
教师培训中心 |
1 |
计算机 |
硕士 |
|
图书馆 |
1 |
图书情报 |
硕士 |
|
教务处 |
1 |
计算机 |
硕士 |
|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2010年5月15日
2、报名地点:江西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3、联系电话:0791—8309939
4、传真:0791—8309942、8323164
5、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6、联系人:黎老师
7、Email:lhq8309939@163.com
8、报名者可将个人简历材料寄往(或发电子邮件)组织人事部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分面试和试讲两部分,考核内容由各教学单位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验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验时间、地点由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的优惠待遇根据本院文件规定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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