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气象部门编制外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批复,赣州市气象部门决定编制外公开招聘17名气象业务、科技服务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用人单位 |
拟聘数 |
拟聘岗位 |
聘用具体条件 |
科技服务岗位待遇 |
寻乌县局 |
1 |
业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
龙南县局 |
2 |
1个业务、 1个科技服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面议 |
瑞金市局 |
1 |
科技服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面议 |
全南县局 |
3 |
2个业务、 1个科技服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面议 |
大余县局 |
1 |
业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
南康市局 |
1 |
科技服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计时工资1000元/月,考核奖为在职同岗人员的一半发放。 |
安远县局 |
1 |
业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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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局 |
1 |
业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
信丰县局 |
1 |
科技服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面议 |
赣县县局 |
2 |
2个业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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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局 |
2 |
1个业务、 1个科技服务 |
气象大专及以上、有上岗证 |
固定工资1240元/月岗位津贴300元/月 |
上犹县局 |
1 |
业务 |
气象大专及上有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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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2010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797-8122544、 13970741165、联系人:白芸。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上岗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招聘报名表一份;
4. 已经在气象部门实习半年以上人员,需台站提供实习期监定。
三、面试
由市气象局组织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1)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2)考核应聘人员回答问题、考虑问题的思维能力与水平;(3)考核应聘人员对做好气象业务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 检
根据报名情况、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 用
经体检合格,报经市气象局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气象局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要 求
1.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优先。
2.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
3.同等条件下,具有气象台站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同等条件者,户口并长期居住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者优先。
5.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聘用或解除劳动合 同。
6.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在气象台站实习时间达半年以上人员,凭所在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试用期。
7. 本次编外人员聘用期两年。
七、主要待遇
1.在测报、预报、信息网络、农业气象、综合气象业务服务等基本业务岗位工作的编外 人员,其基本工资与在编在职同类人员相同,按照相同的工资政策正常晋升,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批。其他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在编同等人员的40-60%,并按 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同机制进行考核发放。
2.在科技服务、司机等其他岗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其劳动报酬与工作岗位、工作难易程度、业务技 能、劳动强度、责任大小、工作表现、实际贡献等挂钩,由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双方协商并以合同形式确定。
3.用人单位依法为编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保险,并及时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保险金;编外人员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保险金(由用人单位直接从其工资中代扣缴)。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编外人员,经市气象局研究,报省局备案审批后,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在职同类人员相同。
(1)在业务岗位工作3年及以 上,并获得中国气象局相应业务岗位优秀称号的或者被司局级及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的;
(2)在省级及以上气象部门组织的业务、技术竞赛中, 获个人全能前5名或单项前3名的。
5.外聘人员的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赣州市气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附:赣州市气象部门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拟聘人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体状况
拟聘单位 拟聘岗位
家庭住址
国民教育学历 全日制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非全日制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技术职称 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件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聘 用前是否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是否已参加人事代理
是 否 是
否
个人简历
笔 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体检情况 岗位拟聘数 综合排位
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局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