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10年选聘村官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我市2010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完成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此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对象
在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市纪委对体检工作的各个环节、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受检医院组织实施。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0年7月24日7:00。
体检地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体检中心。
五、体检方法
体检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的办法进行。医务人员由受检医院临时抽调。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六、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注意问题
1、考生体检须于当日7:00之前空腹到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附:九江市2010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