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寻乌县地震局招聘公告
岗位:地震监测台
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招聘人数:2名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地球物理或地震勘察技术与工程专业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4日至8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保局人事股(国土大楼803室)
3、报名须带材料: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乡镇计生办开具县人口计生委审定的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5、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报考费:按200元/人收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保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9月11日上午。
2、笔试时间:9月12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县实验小学。
4、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参考用书《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加权得出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人保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报县人事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到人保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规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