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法干警、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现将我市2010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我市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考生于当日7:10到达沃尔玛广场集中,抽签决定授检医院,8:00前到达授检医院。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将于2010年9月12日在九江人事网、九江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组织
体检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市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卫生局和授检医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的办法进行。医务人员由授检医院先按1:3的比例提供人员名单,并组织培训,然后于当日7:00由市纪委监督人员临时抽签决定,并于7:30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到达授检医院后实行封闭管理。
五、体检项目与标准
1、公安机关普通职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双侧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身高和视力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其他身体条件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34号)规定不检测项目外,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2、公安机关特警职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双侧裸眼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3、法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司法警察职位,其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招考职位表中注明的要求执行。
六、体检工作程序
1、报到。考生于规定的时间空腹到达沃尔玛广场;
2、分组抽签确定授检医院;
3、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乘车到授检医院;
4、核查身份。由医院候管员审查考生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确定体检对象;
5、填表。医院候管员按人分发《体检表》(一份),并介绍填写方法与要求。考生体检前不得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否则无效。同时,贴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加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印章。
6、抽签。医院候管员组织抽签,填写抽签登记表,并在考生体检表上注明抽签号。
7、体检。医院联络员每次引领10名考生(同性别),考生在医院联络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体检。体检医务人员应事先核对考生与体检表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体检办公室负责人。相符,将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体检不得漏项漏检,体检医务人员要如实记录体检结果,不得随意涂改。每项检查之间交接体检表由每组医院联络员负责,不得由考生本人自带。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联络员将体检表交主检医生,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告之考生体检情况,并说明待血液体检结果出来后再确定体检结果。并请考生在体检表指定的位置上签名。体检结束后统一密封。
8、确定体检结果。体检完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和授检医院到场拆封各项目体检结果,由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和职位要求,对每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作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签名后加盖授检医院公章。考生个人不得领取检查结果,体检结果由授检医院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体检有关问题
1、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向主检医生提出复检要求。根据规定,对身高测量有疑问的,当场复检。其他项目考生提出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复检申请,经主检医生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职位,按规定将不再进行递补。
3、考生体检结果在九江人事网、九江人才网予以公布。
八、注意问题
1、考生须于当日7:10之前空腹到达沃尔玛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报考公务员。是学生的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