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干部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中共湘东区委批准同意,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检察侦查业务人员5名。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选调后必须在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三、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网上报名网址:www.pingxiangxd.jcy.gov.cn。现场报名地点: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报名时间:工作日8:00-16:00)。报名者应提供下列资料(网上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提供第3、4类资料):
(1)报名表。可登录湘东区人民检察院网(网址为:www.pingxiangxd.jcy.gov.cn)和湘东区政务网网站下载;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网上报名人员上传照片电子版);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综合加分证明材料及(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示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5人,则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检察业务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4、计分
面试成绩和综合加分相加为应试者最终得分。
5、体检
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一并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序进行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在湘东政府网予以公布。
6、考察
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7、决定选调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被选调的人员原职级、职务不再保留。选调后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规定予以任用。
2、公开选调咨询电话:湘东区检察院,0799-3375577。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湘东区委组织部,0799-3376832。
附件:综合加分评分表
中共湘东区委组织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