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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策变化

发布:2010-12-2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解决基层和一线警力严重不足的批示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现就本次招考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xhrss.gov.cn)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本次全省招考人民警察计划为5464名,其中特警职位568名(特警职位中面向退伍士兵招考的职位320名),法医职位104名,狱医职位85名。

  本次招考继续对我省选聘或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设立专门职位进行招考。此类职位计划数为300名。

  招考时间安排如下:2010年12月23日至29日网上报名,2011年1月27日笔试,3月上旬公布笔试成绩,3月中旬进行网上公开调剂,面试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间。

  二、主要变化

  本次招考政策与以往相比主要有四大变化:

  一是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除特巡警因职位特殊,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以外,其他职位的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是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变化。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本次招考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0年12月23日。对我省选聘或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其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也是2010年12月23日。

  三是体检采用新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近日印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对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作了新的规定。新标准取消了对人民警察职位的身高要求,调整了视力要求等。本次招考将采用这一新标准。

  四是体能测评分类进行。本次招考体能测评标准分为三类,分别为特巡警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及综合管理类。考生报考时应注意自己是否能达到本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此外,鉴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体能测评标准,如果到时新的体能测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关于诚信报考。本次考试仍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关于减免考试费用。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

  3、关于辅导教材和培训班。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不指定任何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可参考《201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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