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于1958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西省机电行业办学实力最强的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的高等学府之一。学院地址位于南昌昌北经济开发区,占地25万平方米,有各学科实验室40个,6大实训基地(机械加工中心、模具钳工实训中心、现代制造技术中心、电工电子实训中心、计算机技术中心、机电一体化控制中心)。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下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法:3月21日9:00—3月 25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1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联系方式
①单位网址:www.jxjdxy.com 电子邮箱:836533848@qq.com
②通讯地址: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枫林大道168号
邮编:330013
③联系人(资格初审):学院人事处岳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791-3806657 手机:岳老师13970996869
周老师13970935051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 %和60 %。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参加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5分为不合格。如某岗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都低于75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4、资格复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则办理正式聘用(调人)手续。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本院在职职工同等对待。若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并取消该岗位本次的招聘。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于1958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西省机电行业办学实力最强的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的高等学府之一。学院地址位于南昌昌北经济开发区,占地25万平方米,有各学科实验室40个,6大实训基地(机械加工中心、模具钳工实训中心、现代制造技术中心、电工电子实训中心、计算机技术中心、机电一体化控制中心)。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下表)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200013001
|
科研人员
|
1
|
具备矿山机械专业或机械制造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男性年龄要求1976年3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要求1981年3月以后出生。
|
200013002
|
财务会计
|
1
|
具备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男性年龄要求1976年3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要求1981年3月以后出生。
|
1、报名时间和方法:3月21日9:00—3月 25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1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联系方式
①单位网址:www.jxjdxy.com 电子邮箱:836533848@qq.com
②通讯地址: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枫林大道168号
邮编:330013
③联系人(资格初审):学院人事处岳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791-3806657 手机:岳老师13970996869
周老师13970935051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 %和60 %。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参加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5分为不合格。如某岗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都低于75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4、资格复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则办理正式聘用(调人)手续。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本院在职职工同等对待。若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并取消该岗位本次的招聘。
点击分享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