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2011年上半年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式成立于1993年,其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教育外事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教育中介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1年3月21日9:00点—3月25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1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联系方式
①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waiter0204@163.com
②通信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邮 编:330006
③联系人(资格初审):郑紫张
联系电话:0791—8620130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占40%,面试:专业(笔译、口语)考试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20%。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 日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资格复查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和相关成果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个人简历的自荐书(800字以内)2份。
联系方式:0791-8620130。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笔译和口语)考试和答辩人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之和,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考生总成绩最高得分低于65分,则取消本次招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2、考察:着重考核拟录用人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公示:对已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满后,办理调入手续。
2、拟聘用人选正式调入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交通、住房及配偶工作等问题自行解决。
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式成立于1993年,其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教育外事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教育中介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200072001
|
英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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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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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证书;
6、年龄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能独立完成基本的英语口译及笔译工作;
8、具有一年以上在国际交流岗位工作经验或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工作经验。
9、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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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1年3月21日9:00点—3月25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1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联系方式
①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waiter0204@163.com
②通信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邮 编:330006
③联系人(资格初审):郑紫张
联系电话:0791—8620130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占40%,面试:专业(笔译、口语)考试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20%。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 日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资格复查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和相关成果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个人简历的自荐书(800字以内)2份。
联系方式:0791-8620130。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笔译和口语)考试和答辩人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之和,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考生总成绩最高得分低于65分,则取消本次招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2、考察:着重考核拟录用人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公示:对已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满后,办理调入手续。
2、拟聘用人选正式调入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交通、住房及配偶工作等问题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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