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戒毒康复中心招聘和选调公告
九江市戒毒康复中心是经市编委会批准新设立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九江市公安局。为便于开展工作,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次公开招聘和选调计划15名,其中公开招聘11名,考试选调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1、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指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已毕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年龄详见岗位表。28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考试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指面向九江地区(含九江市辖县、市、区、山)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具有九江地区户籍(含九江市辖县、市、区、山户籍和原籍为九江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地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无计划外生育;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新聘用的事业单位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至8日8:00—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jrs.gov.cn)。网上缴纳考试费40元。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报考者只能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报考。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上传《九江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报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并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5以上,紧缺岗位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考生接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不改报其他岗位或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退回其考试费用。
4、准考证打印: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自行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3、准考证的领取:由考生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至15日。
4、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1:3(紧缺岗位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缺考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急处理、沟通交往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考生可旁听。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5、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
八、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素质测评
素质测评对象是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测评结果须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可免费补测一次,仍达不到标准的考生应取消拟聘资格。
素质测评的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十一、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和调入手续。
十二、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文件规定,笔试费40元/科,面试费40元/科。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十三、相关待遇
招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称职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公开招聘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十四、监督、咨询电话: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0792-827807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792-8278058
附件1:2011年度市戒毒康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2:2011年度市戒毒康复中心面向社会考试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次公开招聘和选调计划15名,其中公开招聘11名,考试选调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1、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指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已毕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年龄详见岗位表。28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考试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指面向九江地区(含九江市辖县、市、区、山)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具有九江地区户籍(含九江市辖县、市、区、山户籍和原籍为九江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地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无计划外生育;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新聘用的事业单位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至8日8:00—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jrs.gov.cn)。网上缴纳考试费40元。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报考者只能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报考。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上传《九江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报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并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5以上,紧缺岗位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考生接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不改报其他岗位或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退回其考试费用。
4、准考证打印: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自行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3、准考证的领取:由考生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至15日。
4、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1:3(紧缺岗位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缺考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急处理、沟通交往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考生可旁听。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5、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
八、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素质测评
素质测评对象是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测评结果须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可免费补测一次,仍达不到标准的考生应取消拟聘资格。
素质测评的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十一、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和调入手续。
十二、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文件规定,笔试费40元/科,面试费40元/科。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十三、相关待遇
招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称职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公开招聘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十四、监督、咨询电话: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0792-827807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792-8278058
附件1:2011年度市戒毒康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表
单位
|
岗位名称
|
增人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周岁)
|
其他条件
|
|||||
九江市戒毒康复中心
|
管理类
(001)
|
5人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8周岁
及以下
|
限男性(因管理对象性别比例要求)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具有九江地区户籍(含九江市辖县、市、区、山户籍和原籍为九江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
|
管理类
(002)
|
2人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8周岁
及以下
|
限女性(因管理对象性别比例要求)
|
|||
护士
(003)
|
3人
|
护理专业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
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或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
|||
财会
(004)
|
1人
|
财会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
及以下
|
单位
|
岗位名称
|
增人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周岁)
|
其他条件
|
|||||
九江市戒毒康复中心
|
医生
(005)
|
2人
|
临床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
及以下
|
限男性
|
面向九江地区(含九江市辖县、市、区、山)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
|
|
医生
(006)
|
1人
|
临床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
及以下
|
限女性
|
|||
医生
(007)
|
1人
|
心理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
及以下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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