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抚州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0号)文件的要求,现按考生报名和考试的结果,按岗位招募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招募岗位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一并入闱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的201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含)前毕业属低保家庭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与低保户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或户口本);属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须提供当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为保证招募工作能按时完成,请各位入闱考生先行登陆原抚州市人事局门户网(http://rsj.jxfz.gov.cn/index.asp)或登陆抚州劳动保障网(www.fzld.net/default.asp)下载填写《2011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一式五份,正反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学校就业处或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的公章,体检合格后及时交市“三支一扶”办。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后果自负。
审查时间:2011年7月4—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审查地点: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文昌大道1290号)
联系电话:0794-8222293
附件: 1、2011年抚州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zip
2、三支一扶表登记表.zip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0号)文件的要求,现按考生报名和考试的结果,按岗位招募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招募岗位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一并入闱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的201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含)前毕业属低保家庭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与低保户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或户口本);属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须提供当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为保证招募工作能按时完成,请各位入闱考生先行登陆原抚州市人事局门户网(http://rsj.jxfz.gov.cn/index.asp)或登陆抚州劳动保障网(www.fzld.net/default.asp)下载填写《2011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一式五份,正反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学校就业处或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的公章,体检合格后及时交市“三支一扶”办。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后果自负。
审查时间:2011年7月4—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审查地点: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文昌大道1290号)
联系电话:0794-8222293
附件: 1、2011年抚州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zip
2、三支一扶表登记表.zip
抚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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